迷思#18:Flash 动画曾经十恶不赦

请注意:这篇文章是几年前写的,那时候 Flash 还算热门,就像磁盘和录音带一样。

在互联网早期,网站设计师喜欢滥用 Flash 动画,而没有考虑到用户可能没有足够快的网速,也没有考虑到那些没有 Flash 浏览器的用户。这些早期的做法也忽略了基本的可用性原则,因此整个 Flash 技术都被认为是可用性和可达性很差的。

Flash 技术后来改进了很多:它做好了搜索引擎的优化,有了丰富的无障碍功能,甚至支持使用浏览器上的返回按钮。从过去大量的在线分享视频平台都是只使用 Flash 播放器可知,大部分用户对 Flash 本身的使用是没有问题的。Flash 曾被称谓互联网最有创造性的技术

然而,随着智能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的快速普及(这些设备大多数都不支持 Flash),Flash 不再是用户友好型网站和应用的选择。

关于 FLash 的有趣的事实:

根据 Adobe 的资料,有将近 10 亿的台式电脑安装了 Flash。

自 2008 年以来,谷歌几乎可以索引所有的 Flash 内容。

一个 Flash 网站可以满足所有的网站无障碍设计标准

Flash 支持使用浏览器返回按钮进行导航。

Flash 上的文本内容支持复制粘贴

虽然 Flash 被广泛使用,但它还是有其局限性:

只有能改善用户体验的时候,才应该使用 Flash。比如,对于用动画、3D 效果或音频来提升体验的作品集网站来说,Flash通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。交互式 Flash 产品演示也可能是非常有效的销售工具,但不建议整个电子商务网站都使用 Flash 来完成。

为了使每个人都可以使用你的 Flash 网站,你还需要准备一个没有 Flash 的版本,这就需要额外的开发资源。

一些安全专家,如 Symantec 和 McAfee,建议用户在访问未知和不信任的网站时禁用 Flash,因为它存在漏洞。

虽然几乎每个桌面互联网用户都安装了 Flash,但也有很多人使用 Flash 拦截器。

关于打破 Flash 误区的延伸阅读(2009-2010):

为什么 Flash 不可能是十恶不赦的。——Techradar

一直存在的 Flash 误解。

作者:Zoltán Kollin

原文地址:https://uxmyths.com/post/717781129/myth-18-flash-is-evi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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